公司在离职证明上添加负 面评价,这样合法吗?
近期接到员工关于离职证明上出现负面信息的咨询。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中,离职证明对于员工的再就业至关重要。那么,当公司在离职证明上添加负面评价时,这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职证明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法律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上添加负面评价的权利。
离职证明不能随意添加的内容
1.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员工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换言之,单位如果在离职证明中注明解除合同的原因,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
2.不利于员工的主观式评价。在离职证明中添加不利于员工的主观性评价,如在离职证明中标注能力差、人缘差、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等关于能力、品行内容,严重影响员工再就业,不得随意添加。
若单位任性添加不利于员工的内容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一意孤行,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1.理直气壮的要求单位重新开具离职证明,单位拒不开具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责任责令单位改正。
2.如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对自己的就业造成损害,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例如离职证明的负面评价导致不能顺利入职新单位,可要求原单位赔偿相应的工资损失。
总之,公司在离职证明上添加负面信息是不合法的行为,会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在出具离职证明时保持客观、公正,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