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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病故,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有小伙伴询问
职工突发疾病
在家中去世后续
如何处理等问题
今天就来谈一谈
非因工死亡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
 
 
 
非因工死亡认定
 
非因工死亡是指员工因意外或突发疾病等原因导致的死亡,且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前提下死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所需承担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血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具有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法定权利,而用工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已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从社会保险部门获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单位可以在员工死亡的次月到社保中心办理在职终止,家属即可提取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领取丧葬补助金。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给去世职工办理社保转出。
 
2.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会导致其无法从社会保险部门获取对应待遇,该部分本应由社保承担的费用,最终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死者家属可以在死者死亡后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事件处理流程及方法
 
(1) 通知家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
 
HR在得知人员死亡事故后,应当尽快报告公司领导,以便领导统筹安排。死者家属应当具有知情权,事发后应当尽快通知其近亲属,一般为父母、配偶、子女。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同时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后期理赔。
 
 
(2) 接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作为用人单位,无论死者是何种性质的死亡,都应对死者家属进行接洽安顿,表达慰问。同时,有必要向死者家属介绍事件的概况,积极进行安抚,劝导家属依法处理好死者的善后事宜。
 
 
(3) 了解基本情况,明确赔偿项目
 
员工死亡事件发生后,HR可以向了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厘清用人单位与死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预估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比例。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全国统一了赔偿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丧葬补助金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
 
①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②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上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非因工死亡待遇是对其特定家属所提供的必要物质援助和抚恤。因此,即使职工是非因工死亡,其家属依然享有获得相应待遇的权利。作为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遵守政策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降低企业自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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