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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期间漏水,谁来修?

出租房有时会出现房屋漏水的问题。租户认为该由房东来修理,其作为承租人已全部交清租金,房屋因正常使用而出现问题,租金应该包括维修费。房东则认为在房屋交接时,房屋及内部设备已全部由租户验收,故应由租户来自行维修并支付费用。
 
那么如果出租房漏水,谁来修理?维修费由谁支付?
 
 
法律顾问
 
 
案例分享
 
房东小吴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小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3000元,合同并未约定维修责任。在居住期间房屋发生了漏水情况,小张多次要求房东小吴维修未果,无奈之下,小张只能自行找人维修,共支出维修费3000元。
 
 
维修师傅维修时发现漏水是水管老化所致。小张要求小吴支付维修费用,小吴拒绝。那么,小张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小吴支付这笔维修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吴支付3000元的维修费用。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且受法律保护。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本案中,小张与小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受法律约束。小张所承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房屋漏水的事实,需要维修。在承租人小张多次请求出租人小吴维修后,小吴也并未履行维修义务。小张作为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了维修,且并无任何过错,故其可以依法主张作为出租人的小吴承担维修费用。
 
 
租户在租赁房屋时,首先应查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以及房屋本身的质量,是否有可能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或者有什么安全隐患。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可以及时请房东对房屋进行修复,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细心谨慎,防范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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