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离婚流程的优缺点
“有些情,等着等着就淡了;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以前的时候,曾以为所有关系都是坚不可摧的,直到经历过聚散离别过,才明白人生无常,总有那么一些人,来去匆匆,注定只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有多少人,昨天还说着海誓山盟,今天却已经形同陌路;有多少人,说了再见之后,便是永远不见。
“很开心你来过,不后悔遇见你,从此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彼此深爱过的人,或许已经不是彼此身边的人了,或许早已结婚早已离了,在一起也好,离了也罢,我们是做客的人,最后还是要走人,所以不要恨彼此,不要撕破脸,毕竟以前爱过,好好告别!
法律顾问表示,给大家分享不同离婚流程的优缺点:
优点:
快捷方便;
费用少,仅收取工本费;
与判决离婚比,时间短,程序简单。
缺点:
1. 冷静期30天,在30-6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则申请作废,需再次登记重新计算冷静期;
2.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效力;
3. 自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隐患,后续易产生纠纷。
诉讼离婚-调解
优点:
1.耗时短,不需要经过30天冷静期,以防对方反悔,最快1天可以离婚;
2.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相同强制力,拒绝履行时可强制执行;
缺点:
1. 比协议离婚收费高;
诉讼离婚-判决
优点:
1. 一般情况一定能离婚;
2. 法院判决书有强制效力,可强制执行;
3. 基于《民法典》《婚姻法》进行的判决公平公正,不留法律隐患;
缺点:
1. 比协议离婚收费高;
2. 耗时长,庭审过程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