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规
什么是商业秘密?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
法律顾问为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什么是商业秘密?
法律顾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法律顾问提示商业秘密有哪些类型?
01.技术信息。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诀窍、技术方案等应用技术方法或者知识。一般表现为技术图纸、生产工艺、成分配比、软件代码、技术发明等。
02.经营信息。通常是指能够促进经营活动、带来竞争优势的商务信息。一般表现为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等。在实践中,符合商业秘密构成的客户名单最为常见。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不为公众所知悉。只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02.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
0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了与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哪些信息不构成为商业秘密?
01.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0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0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或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04.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法律顾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泄密有哪些主要途径?
企业内部人员泄密;
对商业秘密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泄密;
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中疏忽大意,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谈判、签订合同过程中泄露;
未经严格保密审查对外发布信息泄露。
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商业秘密?
提升保密意识;
构建管理体系,包括:制定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保密技术防护;
完善保密制度,包括: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加强个人计算机保密管理、加强对核心技术人员管理、加强对离职涉密人员的管理。
企业如何寻求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权利人可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的方式寻求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当事人可以先后或同时寻求以下救济途径:
01.行政救济: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予以处罚,并责令侵权人停止违法行为;
02.民事救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03.刑事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则构成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相同。
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执法人员有哪些保密义务
在查处商业秘密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应当对权利人、涉嫌侵权人相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调查取证材料应秘密保存;行政处罚决定等文书中仅表述商业秘密的名称,不能载明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卷应作为保密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