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普通合伙企业,4件事,一定要提前知道!
合伙企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告诉你,在注册合伙企业的时候,有哪些事项,是您必须要知道的呢?
一、合伙企业的分类及承担的风险责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最大的区别就是承担的责任大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些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种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是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从承担的责任风险角度来讲,有限责任公司要比合伙企业,承担的责任风险要少很多哦。今天,小编主要为大家科普一下如何注册普通合伙企业。
二、注册普通合伙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普通合伙人,能以什么作为出资?
1、货币;
2、实物;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5、劳务;
6、其他财产权利;
三、合伙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必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法律顾问指引合伙企业登记注意事项
1、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主体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合伙事务的执行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