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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是怎样规定的?

近来,客户有咨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相关问题,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与实施细则,东莞律师对这些特别规范要求进行了梳理汇总。
 
 
东莞律师
 
 
减持对象划分
 
 
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通过IPO获得股份!
 
特定股东:首发前的原始股东、定增的股东。
 
董监高:具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股东。
 
其他股东: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
 
 
减持和限售
 
 
限售期:此前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
 
减持:针对的是法定限售期结束后,上市公司股东如何“套现”(减持)的规定。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协议转让: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
 
集中竞价交易:是指二个以上的买方和二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情形。
 
 
东莞律师表示,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东莞律师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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