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后两种都叫股份有限公司,但有本质上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劣点
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比较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向非股东转让需决策程序。
缺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需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不自由,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即进退受牵制;
改制时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产生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劣点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优点:
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股权操作上更为自由
完全规避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出资问题,同时也节省了相关成本;
同股同权,股东之间投票权或分红权完全公平,可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缺点:
机构设置复杂,相关的会议成本比有限公司要高,此外,较多的董事和监事席位需要安置。
股份转让自由,当公司经营不顺或团队出现不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的进入,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
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人合,强调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利益;
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资合,强调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前者在制度设计上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后者主要针对较大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必须要求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但是选择哪一种形式还是要根据创业者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