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东莞蓝沃律师鉴于综上所述,对买受人支付价款时间的确定,主要按以下原则:
第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付款时间。
付款时间作为合同的条款,自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商定,一般情况下,最明确和最方便执行的是由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未约定的,双方也可以在事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第二、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以及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既未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付款的时间,事后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付款时间。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条款可以暗示买受人付款的时间等。